机器人灵巧手创新联盟章程
一、机器人灵巧手创新联盟宗旨
灵巧手作为机器人的核心部件,是深度仿生、柔性感知、微机电系统、高性能材料等前沿技术交叉融合的集大成者,是实现智能机器人技术变革跃迁的关键突破口。灵巧手的创新迭代,能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快速发展。
为了促进机器人灵巧手技术创新,搭建机器人灵巧手产学研用合作桥梁,推动机器人灵巧手产业商业化、规模化发展,特成立机器人灵巧手创新联盟。联盟是一个公益性、非盈 利性、技术服务型民间组织。
二、机器人灵巧手创新联盟目标
(一)技术协同与资源共享
建立开放协同的技术平台,推进标准化接口与模块化设计,整合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人工智能、神经科学等领域的研究团队,解决灵巧手在驱动、感知、控制等方面的复合问题。
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高校及科研机构聚焦基础研究(如仿生学、柔性材料),企业负责工程化落地(如精密制造、成本优化),形成技术闭环。
(二)产品标准化促进工作
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灵巧手行业统一标准(如自由度、负载能力、接口协议等),建立可复用的技术规范。增加行业话语权。
(三)应用场景拓展
聚焦复杂任务场景(如工业操作、医疗辅助、家庭服务),通过联盟成员间的案例共享,联合相关机构,推动灵巧手在更多场景应用。
(四)政府及行业资金支持
争取政府或行业基金支持,为联盟成员提供研发补贴、税收优惠或市场推广资源。
三、主要工作计划
1.定期在上海、深圳、北京、南京、无锡等地举办机器人灵巧手技术创新论坛、新产品展示推广会。为会员单位宣传与市场对接提供机会。提升行业品牌影响力。
2.定期举办行业人才供需对接会。推动知识产权转移,实现高端人才共享。打造产学研合作平台。
3.建立机器人灵巧手网络宣传平台,为联盟企业及产品提供宣传推广机会。
4.定期闭门举办产业链协作会议,实现技术共享、产业链协同,降低生产成本。
5.成立专家委员会,开展机器人灵巧手标准化推进工作。推动机器人灵巧手产业规模化、定制化发展。
四、机器人灵巧手创新联盟机构设置及职责
1.联盟设立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联盟理事会为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专家委员会既是联盟理事会的咨询机构,也是联盟集成技术创新项目的具体执行机构;秘书处为联盟理事会和专家委员会的常设执行机构。
2.理事会的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规则
2.1理事会的组成联盟理事会由联盟核心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其指定代表人员组成,设理事长和常务副理事长各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2.2联盟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3理事会的职责
2.3.1维持联盟稳定运行,制订和修改联盟章程;
2.3.2批准和取消联盟成员资格;
2.3.3选举联盟理事长、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秘书处秘书长;
2.3.4听取和审议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报告
2.3.5审议、批准和修改联盟内部管理条例;
2.3.6决定联盟组织的变更和终止;
2.3.7决定秘书处内部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2.3.8审议财务预、决算报告;
2.3.9理事会议事规则
联盟理事会议事原则上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时间暂定为每年7月下旬,必要时可增加大会次数,提前或推迟大会时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网络通讯会议。理事会由理事长或受理事长委托的副理事长负责召集。理事会的召开,须有理事会成员2/3以上(含本数)代表到会方为有效会议。理事会形成的决议。应由出席理事会成员2/3以上(含本数)同意方能有效。
3.专家委员会
3.1专家委员会由联盟会员单位推荐,经理事会审核产生。
3.2专家委员会承担联盟单位及联盟活动中的技术支撑。
3.2.1推进机器人灵巧手标准化。
3.2.1为机器人灵巧手在工业自动化、医疗、养老等场景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4.秘书处
秘书处作为联盟的办公机构,承担联盟各项工作的开展。
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单位负责指导监督。
5.联盟下设机构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联盟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具体如下:
5.1灵巧手检测认证及标准化专业委员会
推进机器人灵巧手标准化工作。根据不同行业应用场景、逐步推动主要零部件的国产化替代工作。
5.2灵巧手感知与控制技术专业委员会
5.3灵巧手驱动与关节技术专业委员会
5.4灵巧手电子皮肤与新材料专业委员会
5.5人才服务专业委员会为机器人灵巧手产业链开展人才培训、校企对接、高端人才共享服务工作
5.6产业合作专业委员会为机器人灵巧手拓展工商业、民用、医用等应用市场。定期召开供需对接会。
6.一般会员单位
凡是机器人灵巧手上下游产业链、及人才、技术、资本等关联单位皆可申请,并缴纳会费,皆可成为会员单位。
6.1会员单位有选举与被选举权
6.2会员单位有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权力
6.3会员单位对联盟工作有建议权
6.4会员单位有参加联盟举办活动的优先参与权
6.5联盟对会员单位技术、人才、资本、市场有支持与协助义务
6.6一般会员单位须积极支持和协助联盟举办的各种活动
6.7会员单位有退会的权利
6.8联盟对不积极不支持联盟工作的会员单位有清退的权利
五、联盟经费
联盟接受社会捐赠。单位加入联盟需要缴纳会费。
1.相关会费标准如下:
1.1理事长单位包括执行理事单位年度会费2万元人民币。
1.2副理事长单位年度会费1万元人民币。
1.3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5千元人民币。
1.4理事单位年度会费3千元人民币。
1.5秘书长单位年度会费1万元人民币。
1.6一般会员单位年度会费1千元人民币2.会费管理
2.会费管理
2.1会费由联盟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单位监督管理。
2.2会费主要用于联盟所开展的活动所需花费。
2.3秘书处在每年一届的理事大会上公开会费收入及支出情况。接受联盟理事会监督。
六、联盟个人会员
联盟欢迎有志于机器人灵巧手技术进步的个人加入联盟。个人会员须自己申请,并缴纳会费。个人会员年费100元人民币。
(一)相关权利
1.个人会员可以优先参加联盟主办的技术性会议、论坛和其他活动,并享受会费优惠。
2.联盟会员单位开源平台,优先向联盟个人会员开放。
3.联盟会员单位共享实验室优先向联盟个人会员开放。
4.联盟会员单位技术公关项目优先向联盟个人会员开放协作。
5.联盟设立创业孵化器,协助个人会员技术孵化项目,提供技术、资金、及市场支持。
6.联合有关部门定期举办具身智能机器人灵巧手算法及核心技术培训班,颁布灵巧手算法、设计工程师证书,提升个人职业能力。
7.联盟将设立机器人灵巧手技术创新奖,表彰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8.对于优秀的科技人员,给与联盟内高级职位,提升其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9.对接政府人才计划,协助个人解决落户、住房、创业等扶持政策落实。
10.个人会员有退会自由。
(二)个人会员义务
1.个人会员须遵守机器人灵巧手创新联盟相关章程。
2.个人会员对联盟组织相关活动需积极支持并参与。
3.个人会员有介绍其他专业同志加入联盟的义务,每年需向联盟推荐2人。
七、联盟运营
1.联盟运营工作由联盟秘书处负责。为了方便联盟活动展开,并体现出联盟的服务性、公益性,在理事长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民非机构。
2.民非机构接受民政系统管理,相关工作接受理事长单位的指导和协助。
3.民非机构围绕联盟宗旨、目标计划开展活动。
4.每年的理事会代表大会,由秘书处提交联盟年度工作计划。经理事会审核,交秘书处实施。